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1—1997 Grounding for AC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1—1997
Grounding for AC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9-02批准
1998-01-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2 名词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名词术语。
2.1 接地Grounded
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2 工作接地Working ground、系统接地System ground
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2.3 保护接地Protective ground
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2.4 雷电保护接地Lightning protective ground
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2.5 防静电接地Static protective ground
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2.6 接地极Grounding electrode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极。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极。
2.7 接地线Grounding conductor
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2.8 接地装置Grounding connection
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2.9 接地网Grounding grid
由垂直和水平接地极组成的供发电厂、变电所使用的兼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较大型的水平网状接地装置。
2.10 集中接地装置Concentrated grounding connection
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一般敷设3~5根垂直接地极。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则敷设3~5根放射形水平接地极。
2.11 接地电阻Ground resistance
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按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工频交流电流求得的电阻,称为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称为冲击接地电阻。
2.12 接地装置对地电位Potential of grounding connection
电流经接地装置的接地极流入大地时,接地装置与大地零电位点之间的电位差。
2.13 接触电位差Touch potential difference
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大地表面形成分布电位,在地面上离设备水平距离为0.8m处与设备外壳、架构或墙壁离地面的垂直距离1.8m处两点间的电位差,称为接触电位差;接地网孔中心对接地网接地极的最大电位差,称为最大接触电位差。
2.14 跨步电位差Step potential difference
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地面上水平距离为0.8m的两点间的电位差,称为跨步电位差。接地网外的地面上水平距离0.8m处对接地网边缘接地极的电位差,称为最大跨步电位差。
2.15 转移电位Diverting potential
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由一端与接地装置连接的金属导体传递的接地装置对地电位。
2.16 外露导电部分Exposed conductive part
平时不带电压,但故障情况下能带电压的电气装置的容易触及的导电部分。
2.17 装置外导电部分Extraneous conductive part
不属电气装置组成部分的导电部分。
2.18 中性线Neutral conductor
与低压系统电源中性点连接用来传输电能的导线。
2.19 保护线Protective conductor
低压系统中为防触电用来与下列任一部分作电气连接的导线:
a) 线路或设备金属外壳;
b) 线路或设备以外的金属部件;
c) 总接地线或总等电位连接端子板;
d) 接地极;
e) 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2.20 保护中性线PEN conductor
具有中性线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
2.21 等电位连接Equipotent bonding
各外露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导电部分的电位实质上相等的电气连接。
2.22 等电位连接线Equiptential bounding conductor
为确保等电位连接而使用的保护线。
3 A类电气装置接地的一般规定
3.1 电力系统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可导电部分应接地。接地装置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极接地,但应校验自然接地极的热稳定。按用途接地有下列4种:
a) 工作(系统)接地;
b) 保护接地;
c) 雷电保护接地;
d) 防静电接地。
3.2 发电厂、变电所内,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装置、设施,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注:本标准中接地电阻除另外注明外,均指工频接地电阻。
3.3 设计接地装置时,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接地电阻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但雷电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可只考虑在雷季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可按附录A计算。
3.4 确定发电厂、变电所接地装置的型式和布置时,考虑保护接地的要求,应降低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110kV及以上有效接地系统和6~35kV低电阻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或同点两相接地时,发电厂、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差不应超过下列数值:
(1)
(2)
式中:<span style=&